通海县论坛

注册

 

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

带头欺瞒中央自称万劫不复的落马厅官 [复制链接]

1#

撰文|孟亚旭

12月24日,玉溪市原副市长贺彬被公诉了。

据最高检消息,贺彬涉嫌受贿罪、滥用职权罪、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,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,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曲靖市中院提起公诉。

落马前曾被处分官方通报有罕见之处

贺彬,男,汉族,河南安阳人,大学学历,年2月出生,今年58岁,年9月参加工作,年6月加入致公党。

公开资料显示,他是“专家型”官员。

年9月至年11月,贺彬任省环境科学所工程师,环境空间信息中心主任、工程师,信息中心主任、高级工程师,所长等。

年11月,他履新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,在这个岗位工作了近10年之后(年3月),贺彬履新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。

年9月,贺彬成为玉溪市副市长。值得一提的是,在担任玉溪市副市长期间,贺彬曾被处分。

年9月,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通报《省环保督察工作中接受和安排超标准接待等问题问责情况》。

通报中提到,年6月29日至7月13日,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对丽江市进行环保督察期间,省环保督察丽江组与丽江市政府办、丽江市接待办共同商定,确定工作餐标为:早餐每人每天元,中餐、晚餐每人每天元,合计每人每天元,饮料费用另行收取;省环保督察丽江组6名人员未交纳应由个人支付的洗衣费、房间电话费、损坏物品赔偿费。

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年组织到16个州(市)进行环保督察的人员,环保督察结束后,均未向当地交纳伙食费,回单位后按公务出差标准报销领取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。

事件发生时,贺彬是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、省环保督察丽江组副组长。之后,时任玉溪市副市长贺彬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。

年7月8日,贺彬被查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在贺彬被查时,云南省纪委监委直接点明了他的问题——“在玉溪市通海县杞麓湖污染治理有关问题中涉嫌严重违法”。这样的情况,比较罕见。

同一天,云南省纪委监委

分享 转发
TOP
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